第112章 112


    畢業後, 孟聽雨也正式成為了通訊社的一員。



    這種級別的通訊社,成為正式員工也就意味著有了編制,在旁人眼裡, 也是很光鮮且穩定的一份工作。生活平凡得好像每天都在複製粘貼,十幾歲時可能會覺得這樣的日子很無聊,可現在的她, 反而感到一絲安心。



    這天,徐朝宗提前忙完工作過來接她下班。



    社裡的茶水間零食供應齊全。



    見到他, 她塞給他一個果凍,生怕他沒看見,又提醒了一句, “果凍裡面有個愛心。我都沒捨得吃, 留給你。”



    他接過, 看了一眼揣進口袋, 沒急著吃。



    要是放在平常, 他絕對會調侃她。



    “車就先停在這裡, 我帶你去個地方。”



    他似乎有些急切, 拉著她的手便往外走去,這可不像他的性子,肯定是有什麼重要的事。



    秋天的燕市, 道路兩旁的銀杏葉鋪滿,踩在上面也會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響。



    還好現在天氣很舒服, 在結束了繁忙的工作後,走在路上看看樹,看看天空,竟然也是一種難得的享受。



    過了一條街後,徐朝宗刻意放慢了腳步, 旁邊都是充滿了生活氣息的小店。



    步行十分鐘左右,終於停下步伐,他牢牢地握著她的手,側頭看向她,聲音有幾分低沉,眼裡卻滿是笑意,“到了,只是想帶你來走一遍這條路。你也熟悉熟悉。”



    “喜歡這裡嗎?”他笑著問她的意見。



    孟聽雨這才反應過來,帶著幾分詫異:“你要在這裡買房?”



    “你真瞭解我。”徐朝宗可不是什麼浪漫的性子,他不會平白無故在下班後帶著她來這邊散步,“我知道你不願意奔波看房,這段時間你上班時我就在這邊轉悠,總之,我看中了這個樓盤,你覺得怎麼樣?”



    買房,或許對於別的人來說算得上是大事。



    可在徐朝宗這裡,還真是跟買白菜似的,根本就不需要猶豫糾結。



    是他的第一套房子,但絕不是最後一套,心態反而很平和。



    連帶著,她在短暫的驚訝之後,心情竟然也平靜了許多。



    確實也不應該感到奇怪。



    前世他差不多也是這個時間段開始看房的。



    “早點買也好。”徐朝宗淡聲說,“你看看現在房價還是挺便宜的,我倒是想一次到位買一套別墅,但現在還有現房的別墅區我都看過,不太理想,偏僻不說,各種設施也沒到位。”



    對比後來的房價,現在別墅真不算貴。



    貴的是裝修。



    要想住著舒服,裝修的費用比買房還要貴。



    也不是不能買,但這就不太符合他的出發點了。



    他只想讓她住著舒服,別墅區離市中心離她上班的地方又太遠。



    “你注意到來的這條路了嗎?”他興致盎然地跟她說,“我數過了,有好幾家連鎖早餐店,乾淨衛生,如果早上來不及在家裡吃,可以在路上買,有你喜歡的小籠包,也有咖啡館,中式西式都有。”



    “對了,這邊地段繁華,商圈也都很成熟,有購物商場,也有影院,想看電影隨時都可以過去。碰上你加班,我去接你下班還不用開車,當然,我要是沒時間的話,你也可以自己走回來,不用坐車打車。”



    她感覺得到,他的手心都在發燙。



    眼前的男人,語氣從容,一點一點地描述著他們的未來。



    如果換做其他人,她會有一種不真實感。



    可他是徐朝宗,他好像天生就



    有這樣的能力,不管多麼不可思議的事情,只要從他口中說出來,就會令人覺得,他說的一定會實現。



    “可惜四室的戶型已經賣得差不多了,剩下的那幾套樓層不太好,我估計你也不會喜歡。有一套戶型很不錯,樓層也好,前面也沒有遮擋,三室兩廳,一百二十多平,我想打通主臥跟次臥,這次臥就做成你的衣帽間,怎麼樣?還有書房也劃分區域,一半是你的,一半是我的。”



    也是這一兩年,徐朝宗才發現了一個事實。



    無論哪個城市對他來說都是一樣的,燕市也沒有很特別的地方,他連對自己的老家都沒什麼情結,對這片土地又有什麼感情呢?



    不管是前世,還是今生,他之所以堅定不移地要紮根在這裡,是因為他愛的人生長於這座城市。



    買房也一樣,他向來對住所的要求都不高,如果只有他一個人,有一張可以讓他躺著睡覺的床就好。



    只有他跟她在的地方,才可以稱之為家。



    有了她,房子才有了意義。



    孟聽雨明明嘴角翹起,明明也為他勾勒出的未來而心動,卻還是輕哼一聲:“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。”



    她早就看穿了他。



    他現在眼睛珠子動一下,她都能猜到他心裡在想什麼。



    說得這樣好,其實目的只有一個。



    “司馬宗。”他故作嚴肅地開口糾正她。



    他也不否認自己的心思。



    坦白承認自己的想法,這也不丟人。



    誰不想跟愛人長相廝守?



    每天早上醒來看著雙人床上只有他一個人,實在是沒意思。



    “你別太得意。”



    她瞥他一眼,“我覺得跟我爸媽一起住最舒服了,所以你買房也不用考慮我。你不如就在你公司附近買,這樣更合適呢。”



    徐朝宗可不會把她這話當真。



    她這個人口是心非,很多話都要反著來聽。



    他買房不考慮她,那考慮誰?



    考慮他自己?那他立馬買在她家樓下,她肯同意嗎?



    “跟父母一起住當然舒服,但也要考慮到實際情況是不是?”他拉著她的手,慢條斯理地跟她分析,“從你家到你單位,要坐公交再轉地鐵,光是地鐵你都要轉三次,我不會張口就來,之前我也實地考察過,哪怕不是在高峰期,你每天的通勤時間少說也得兩個小時。你上班,別人也要上班,有時候地鐵都不一定能擠得上去,所以,我算你每天通勤時間兩個半小時,不誇張不過分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