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7章 判刑八年半
這可怎麼辦?
特別調查組犯了難。
組長苗崢想找市委書記彙報工作,結果項書記出差了。
再去找市長,市長也外出開會。
好巧啊,二位領導都不在,分明是躲麻煩。
苗崢很無耐,只好找丁赫商量。
丁赫不只是政府辦副主任,更是市長秘書,往往能代表市長態度,苗崢深諳這一點。
面對詢問,丁赫很直接,給了八字建議:“依法依規,速戰速決。”
對,久拖不決,弊端大焉。
苗崢拿定主意,組織精幹力量,加班加點工作,終於議定出結果。
二00一年十月二十六日,農曆九月初十,即杜檳生日當天,“強*奸並破壞*婚案”開庭宣判。
宣判大廳裡座無虛席,有執法者,有被告,有調查組成員,有杜檳家人,有相關部門代表,有當事人親朋好友,唯獨只缺受害人肖向兵。
審判長由法院副院長擔任,一位姓包女性,曾是復轉軍人。
包審判長聲音宏亮,言詞幹練,在簡略概述判斷書內容後,莊嚴發聲:“現在宣判,請起立!”
隨著這聲指令,現場眾人全部站起。
“被告人尤曉蝶雖有過錯,但積極檢舉揭發,配合調查工作,並有立功表現,不予追究刑事責任。”
聽到這個判決,人們並不覺得意外。
不過尤曉蝶卻激動地兩眼放光。
她知道,如果不是自己勇於揭發,絕對會被追究刑責,畢竟自己責任非小。
“被告人杜檳,犯強*奸罪,判處有期徒刑六年,剝奪政治權利六年。”
“犯破壞*婚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,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六個月。”
“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,剝奪政治權利八年六個月。”
八年半?
人們不由得一愣,大都覺得判罰很重。
現場人們都知道,杜檳和尤曉蝶鬼混不止一年,是標準的通姦,咋又成強*奸了?
一方被強迫才算強*奸呀,兩人好得都黏一塊了,從哪裡看出強迫的?被強迫還能總睡一起?
至於破壞*婚,不都說判三年以下嗎?
而且杜檳家的資產過億,還有個當大官的叔叔。
按說以這樣的身份,只可能大事化小,咋還判罰加碼了呢?
儘管人們很是不解,但也清楚法院肯定有據可依,也只是稍有疑惑而已。